北京朝阳区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证书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或社会组织;
(二)产品(服务)应属于本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领域范围,符合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要求,生产过程符合节能减排技术标准;(三)产品(服务)应具有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四)产品(服务)技术成熟、质量可靠,符合国家和本市对产品(服务)生产、销售的相关规定及特殊要求;
(五)产品(服务)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市场前景,或能够显著降低生产成本,比同类产品(服务)有明显的价格优势。
关于启动2021年度第1批(总第十五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按照《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办法》(京科发〔2014〕62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启动2021年度第1批(总第十五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申报时间
启动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
在线注册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下午16:00
在线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下午16:00
02
申报范围
符合《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高校院所和社会组织的产品、服务均可申请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经认定的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可享受政府采购和推广应用等政策支持。
03
申报材料
1.《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申请书》(在线填报);
2.产品(服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件;
3.国家和本市对产品(服务)生产、销售有相关规定及特殊要求的,应提供产品(服务)符合规定及要求的相关材料;
4.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包括:产品(服务)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的相关材料、上年度及本年度销售合同或发票、企业产品标准文本、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相关证书等。
以上材料扫描清晰(若出现不清晰资料以认定不通过处理),在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网新技术新产品(服务)申报页面按材料目录顺序分别上传电子版。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