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伴随着中国经济发展不断迅速发展趋势与城镇化水平的提升,全国城市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利用获得了大发展趋势,其关键造就主要表现在:
一,城市轨道基本建设的迅速发展趋势推动了大城市雨洪資源的规模性综合利用。地铁站基本建设推动了大城市定项,井然有序的发展趋势,并推动地铁站沿途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地面商业服务交通出行的综合利用;
二,大城市公共建筑的“飞天遁地”推动了城市形态的立体式开发设计;
三,充足综合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資源的安全防护潜力,提升了大城市综合性防灾减灾抗毁工作能力;四,大城市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已踏入法治化路轨。
城市地下空间的安全性应用应当合乎当地相关建筑物应用安全工作,和管理方法的有关要求及其标准,规范。城市地下空间用以出售的,理应依照当地管理方法的有关要求注册备案。严禁将基本建设的地底空间出租,严禁将整体规划主要用途为非定居主要用途的地底空间出租定居。提升一条做为第十条:县区依照属地的标准,承担本地区内城市地下空间安全性应用的治理工作中,创建城市地下空间安全性应用和考核机制。提升一条做为第十二条:市人防主管机构应该定编市人防工程项目应用整体规划,各县区人防主管机构应当通过市人防工程项目应用整体规划和本地区具体情况,制订县区人防工程项目应用整体规划,报市人防主管机构允许后经县区准许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