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工商局有样表,照实填写即可。
(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三)《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四)营业执照正、副本。
提示:企业不再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材料。
不少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会经历更名、收购、解散等情况,如果企业想要继续经营,不少原先的合作伙伴会要求出具无债权债务企业承诺书。当然如果因为各种原因导致企业没有开业,也是可以进行注销的,而且因为企业没有开业所以没有债权债务关系,因此还可以用简易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