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酒店宾馆特行许可+消防开业检材料清单与步骤
一、特行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基础材料:
申请单位关于经营特种行业的申请书(需明确酒店宾馆的基本信息、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
填写省公安厅统一制发的《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
申请单位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复(如有)。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房屋证明:
房屋所有权证(含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证明申请单位对经营场所拥有合法使用权。
房屋工程质量竣工核定书。
人员资料:
所在单位从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岗位类别、身份证号等详细信息。
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部门开具的《消防鉴定书》。
申请单位应建立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书面材料,包括旅客登记、安全巡查、应急预案等。
其他材料:
酒店宾馆平面图纸(每层一页)、方位图。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
二、消防开业检申请材料清单
基础材料:
消防开业检查申请表。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消防设计与设备:
消防设计图纸及效果图。
消防设备购买发票及合格证明。
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照明灯等消防产品的消防合格证。
安全预案与培训:
安全应急预案。
人员消防安全培训记录及证书。
检测报告与合格证:
检测合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洗浴场所应出示锅炉产品检验合格证(如有)。
三、审批步骤
提交申请:
将上述申请材料提交至朝阳区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或指定的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材料审核:
公安和消防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如有缺失或不符合要求的,会通知申请人及时补充或修改。
现场核查:
审核通过后,公安和消防部门会组织现场核查,对经营场所、消防设施等进行实地检查。
审批发证:
现场核查合格后,公安部门会进行审批并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部门会出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法规遵守:
申请人需确保酒店宾馆在经营过程中持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确保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注意:以上材料清单和步骤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在办理前,建议申请人详细咨询当地公安和消防部门,以确保申请流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