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开业消防申报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申报单位出具申请报告,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领取《公安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申报表》。
填写好《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申报表》,申报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将填写好的申报表和申请报告送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支队所管辖的重点单位直接送支队防火处)。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包括饭店的消防设计图纸、竣工图纸和结构图纸等。这些图纸需要显示消防设施的配置和布局,以及符合**标准和相关规定的消防设施。
提供消防设施的相关设计图纸、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等。这些文件需要证明消防设施的质量符合标准和要求。
提供建筑物的外观现场照片,证明建筑物外观保持良好的消防安全状态。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证。申报材料需要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在向相关消防部门申报备案前,单位必须自行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消电检测,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申报材料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的格式和要求进行整理和归档,并保留备查。
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饭店作为公众聚集场所,必须遵守《消防法》的相关规定。在使用或营业前,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需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在收到申请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依照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场所,不得投入使用或营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消防部门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