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改造安全检测鉴定单位——房屋扩建改造检测鉴定的过程:
1、收集房屋的地质勘察报告、竣工图和工程验收文件等原始资料,必要时补充进行工程地质勘察。
2、全面检查和记录房屋基础、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的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
3、调查分析房屋结构的特点、结构布置、构造等抗震措施,复核抗震承载力。
4、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的检测项目,应根据结构承载力验算的需要确定。
5、一般房屋应按《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采用相应的逐级鉴定方法,进行综合抗震能力分析。
抗震鉴定方法分为两级。第一级鉴定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第二级鉴定以抗震验算为主,结合构造影响进行房屋抗震能力综合评价。
房屋满足第一级抗震鉴定的各项要求时,房屋可评为满足抗震鉴定要求,不再进行第二级鉴定;否则应由第级抗震鉴定做出判断。
6、对现有房屋整体抗震能力做出评定,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房屋,按有关技术标准提出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建议和抗震减灾对策。
房屋装修改造安全检测鉴定单位——常见的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类型:
1、房屋改变使用用途和使用功能前的检测鉴定:指房屋在改变原本设计使用用途和使用功能后房屋结构构件承载能力及各项技术参数是否满足后期的安全使用要求,并对不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构件提出合理的加固处理意见。
2、房屋拆改结构布置前的鉴定:指房屋使用单位想扩大房屋内在的使用空间、增设电梯及消防楼梯等构造设施前的检测鉴定,改造过程一般情况下需拆改房屋的部分结构承重构件,拆改前需了解拆改是否影响房屋的结构安全及采用加固可否达到拆改要求的一种为客户提供可行性建议的检测鉴定。
3、增加使用荷载前的房屋鉴定:一般以工业厂房、仓库、生产车间、档案馆及机房较多,为满足使用需求需在房屋楼面或其他承重构件上增加吊车、档案柜、机械设备、货柜、广告牌等设备前(后)为了解建筑目前楼面的承载能力是否满足增加设备的安全使用要求的检测鉴定,并对不满足承载能力要求及安全使用要求的构件提供合理的加固处理建议。
4、房屋增加使用层数前的鉴定:指房屋使用单位想增加使用层数前为了解建筑目前基础、主体承重构件的承载能力是否满足增层后的安全使用要求,并对不满足承载能力要求及安全使用要求的构件提供合理的加固处理建议。
5、房屋延长设计使用年限的鉴定:指房屋已用年限已经超过原设计使用年限想继续使用房屋前的检测鉴定,继续延用前为了解房屋目前的各项技术参数是否满足后期的安全使用要求,并对房屋目前出现的损坏及不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构件提供合理的加固处理建议。
6、装修改造前房屋鉴定:该种鉴定在不改变结构构造的情况下一般为常规性的可靠性检测鉴定,主要是房屋重新装修前想了解原结构的安全性和使用性(统称为可靠性)是否满足后期的使用要求及现时的国家规范要求。
7、安装广告屏幕等装修加固改造前的性能鉴定。
8、装修加固改造后的验收鉴定。
9、 对房屋主体工程质量、结构安全性、构件耐久性、使用性存在质疑时的复核鉴定。
房屋装修改造安全检测鉴定单位——房屋装修改造(拆墙改造)安全检测鉴定检测单位
1.1房屋结构整体布置、体系复核
针对房屋现有结构平面布置情况及构件布置、层高等进行图纸复核与测绘。此项工作重点在于查清该房屋结构现状,核对是否与原设计一致,如有不一致的,进行图纸测绘。
①结构柱网尺寸;
②房屋层高;
③墙柱及主次梁布置情况核对。
检测范围:全数检测;
检测方法:激光仪、卷尺等测量仪器。
1.2混凝土强度检测
根据GB/T50344-2004等相关规范,对主要承重构件按批进行现有材料强度现场抽检。包括各层的混凝土梁、混凝土柱及楼板。
采用浓度为1%~2%的酚酞酒精试剂对混凝土碳化深度进行检测。
检测范围:抽样,按GB/T50344-2004表3.3.13 B类进行抽样,对于楼板按A类进行抽样;
检测方法:回弹法;主要设备为回弹仪等。
1.3截面尺寸与钢筋配置检测
根据GB50204-2002,结合相关设计图纸,抽取房屋主要混凝土结构构件进行截面尺寸、配筋构造的检测与校核。钢筋配置检测主要包括构件的主筋数量、箍筋配置间距、保护层厚度情况,并选取部分进行钢筋直径校核。
检测范围:抽样,按GB/T50344-2004表3.3.13 B类进行抽样;
检测方法:无损检测方法结合局部破损;主要设备为钢筋磁感应仪、雷达仪(适用于保护层厚度大于50mm时)、钢卷尺、游标卡尺等;填充墙厚度检测采用超声法进行,楼板厚度采用专用的楼板测厚仪进行。
1.4构件垂直度偏差
根据GB50204-2002,抽取房屋部分柱构件进行垂直度偏差检测。
检测范围:按GB/T50344-2004表3.3.13 B类进行抽样;
检测方法:经纬仪、靠尺等。
1.5抽样原则
1)根据后续使用及改造要求,选取相应改造的范围内梁、板、柱抽样检测(如委托方能够提供);
2)对于悬挑构件,全部抽检;
3)剩余构件尽量随机布置,能覆盖各种类型构件,不同位置构件。
房屋使用功能或局部结构改变,对结构安全性有影响时。房屋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使用功能改变,如厂房改办公楼、办公楼该商场等,也可能需要进行局部开设门洞、局部楼板开洞、局部抽梁拔柱等局部结构改变,这些因素对结构安全性均有影响,需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检测评估,按照新的使用功能和结构布置验算结构构件并评估结构安全性。
当功能和结构改变较大时,尚需进行抗震性能评估。房屋使用功能改变检测,主要检测房屋在改变功能荷载的情况下房屋的安全性和抗震性能的检测。
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主要为调查房屋的使用历史和结构体系;测量房屋的倾斜和不均匀沉降情况;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构件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的检测项目,应根据结构承载力验算的需要确定,必要时应根据房屋结构特点,建立验算模型,按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和使用荷载的实际状况,根据现行规范验算房屋结构的安全储备。
分析房屋损坏的原因,综合判断房屋结构损坏状况,确定房屋危险程度,房屋安全检测应按《危险房屋鉴定标准》CJ13执行。对工业厂房进行安全检测时,尚应符合《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GBJ144-90等相关标准的规定。房屋安全鉴定结论为危险房屋或局部危险房屋的检测报告,须按规定报送上海市房屋质量检测中心审定。
房屋安全鉴定内容
1.安全评估。结合使用寿命和其他因素,确定幼儿园学校建筑结构的安全隐患。
2.地震识别。根据地震部门发布区域的基本地震烈度,确定幼儿园校舍的设计和质量是否符合《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和相关抗震设计规范。
3.抗洪水和防洪识别。根据水利部门公布的防洪情况,确定每所幼儿园学校的设计和质量是否符合《防洪标准》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规范。
4,抗风性试验。根据气象部门公布的地区台风情况,确定每所幼儿园学校的质量是否符合建筑抗风压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5.其他身份证明。是否符合相关的国家和省级标准和要求
一、组织开展房屋安全相关宣传、培训工作;参与拟订房屋安全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参与本市房屋安全管理的指导工作。
二、为房屋安全和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撑,配合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实施监督抽检。
三、承担政府、国有企业产权的既有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工作;承担政府投资、国有投资(含国有资金控股或占主导地位)建设工程的质量检测、监测、鉴定工作。
四、承担本市建设工程检测监管平台、房屋安全信息平台等信息化系统有关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五、承担或参与本市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和应急工程的检测鉴定工作;承担具有重大影响的社会既有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工作。
六、承担本市房屋安全和建设工程质量的仲裁(或复核)检测鉴定工作,参与检测鉴定机构的资质和人员资格考核工作。
七、参与本市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科技成果鉴定。
八、完成市住房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